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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没拿到钱,买房人没拿到房上亿购房款被挪用
中方新闻记者田傲云| 北京报道
事情本身并不复杂。 本该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的交易资金没有存入,反而变成了老鼠仓。 经过房产中介的一番操作,几千万的交易资金化为乌有。
不该发生的经济和社会矛盾就这样种下了。 受害人只好向有关政府部门和银保监会求助。 落实落实资本监管责任。
8月18日,中国房地产报(微信ID:-crb)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卖房者没拿到钱,买房者没拿到房,上亿购房》的调查报道资金被挪用,受害者呼吁进行彻底调查。” 调查报告显示,首付被房产中介随意挪用,是哈尔滨房产中介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 尽管黑龙江省政府已发文要求严格落实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但仍有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 购房者遭遇购房资金被挪用的悲剧接二连三。
调查报告出具后的次日上午,哈尔滨市法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集22名房地产中介受害人代表,就在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协调会,强调哈尔滨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 关注涉案房地产中介管理人员依法追赃、追责、赔偿,减少受害人损失。 同时,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沟通会,争取尽快结案,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就在哈尔滨市政府积极寻求解决事件之际,黑龙江聚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泽房产”)部分受害人有了新发现:中介机构为何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挪用交易资金? 银行监管的意义何在?
针对此问题,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回应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称,交易资金未存入银行监管账户,未转入的资金光大银行不负责托管。托管账户。 “中介公司违反合作协议,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黑龙江省银保监局表示,买卖双方交易资金未存入《中国光大银行四方通用版网上资金托管业务申请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但被存入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他行的法人账户,导致房地产中介机构挪用资金,而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资金托管方面却违反审慎管理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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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成了一场赌博?
连日来光大银行pos机怎么用,记者采访获悉,在易通地产和聚泽地产两起事件中,两家房产中介均未要求受害人办理资金监管,大部分受害人直接将资金打入账户。房地产中介; 还有一些受害人担心资金被挪用,要求对资金进行监管。 令人沮丧的是,即使他们办理了资金监管业务,他们的交易资金并没有划入监管账户,还是落入了房产中介的“腰包”。
据统计,易通地产事件爆发于2019年3月,拖欠客户89笔,涉案金额2748.46万元。 易通事件爆发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聚泽地产再次“炸雷”,拖欠客户交易资金42笔,涉案金额达1145.39万元。
“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监管的资金却跑了。” 被害人吴波再三询问。 吴博告诉记者,2019年2月,他通过易通地产看中了哈尔滨地恒托斯卡纳的一套二手房,并于2月21日在易通总部与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我们买不起相信中介公司,我和房主要求银行监督首付,共计38万元。”
“易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们在基金托管方面与光大银行有合作,现在在易通总部工作,可以直接在易通总部办理资金托管业务。” 吴波告诉记者,他们跟随易通地产的工作人员来到三楼财务室,看到光大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办理开卡业务。 办理光大银行卡后,他们签订了《四方协议》,将交易资金交给了办理资金托管业务的工作人员。
受害人张鹏也有与吴博相似的经历。 他告诉记者,2月23日,他与卖家达成协议,在易通置业支付了2万元定金。 随后易通地产通知他,36万元的首付要在半个月内还清,“回家后,我补了东西,用父母的养老钱补了首付。”
3月4日,张鹏和卖家来到易通地产。 考虑到近期多家中介接连挪用资金,他们也一致认为,这笔钱不要放在易通地产。 应他们的要求,易通地产同意管理资金。 当天,张鹏与卖家各自办理了一张中国光大银行的银行卡后,提出去银行支付交易款。 易通地产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光大银行在易通地产设立了“光大银行资金监管中心”。 窗口,您可以直接刷卡在易通地产进行交易。 看到窗口确实设在易通地产总部,张鹏等人同意刷卡。
说到这里,张鹏有些激动,“我刷卡的时候,易通地产说POS机是光大的,但是出来的收款单上显示收款人是易通地产。然后工作人员就办理了“资金监管”对我们来说,四方协议也给我们解释了,这就像四把钥匙开四把锁,少了一把钱是拿不走的,这笔钱是银行监管的,如果交易交易成功,银行会打电话给卖家。如果交易失败,并把钱退还给买家。” 张鹏他们以为自己签了《四方协议》,协议上还加盖了光大银行的电子印章,还在光大的“交易资金托管信息查询”页面上找到了银行官方网站。 合同状态是“合同生效”,那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直到将近一个月过去,易通地产才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他们去了易通地产,发现很多人都在维权。 他们这才知道,易通地产资金链断裂,本应存入托管账户的交易资金被挪作他用,下落不明。
“光大银行说没有收到监管资金,但是这期间光大银行没有人通知我,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监管资金,没有发挥监管资金的作用和告知义务我。” 张鹏说,“我们的房子交易就像一场赌博,输了就输了。”
对此,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电子银行部负责人李忠范表示,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第十三条:“托管银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和证券,但对转出托管账户或非托管银行实际控制的财产不承担保管责任。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托管人银行不承担审查投资项目的义务》显示,光大银行对未划入托管账户的资金不承担保管责任,光大银行在本次纠纷中无过错。
李中凡强调,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目前仅与哈尔滨、焦阳、伊通、聚泽这三大二手房中介机构有金融监管合作。 “目前出现问题的客户只是极少数,这并不意味着银行监管没有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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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与光大银行争执
令人震惊的是,把我们的注意力拉回到事件的开始,也就是交易双方通过资金监管窗口进行二手房交易的那一刻。
在采访中,张鹏等多名受害人一直强调,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出于对光大银行的信任,他们选择了在房地产中介业务中公开设立的光大银行基金监管中心的营业窗口。前提。 资金托管事宜,之后本窗口工作人员将通知买卖双方资金托管成功。
中介“暴雷”事件发生后,这些受害人了解到交易资金并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 在与光大银行交涉时,被告知光大银行并未在房地产中介机构设立办理监理业务的窗口。 “基金监管窗口的办事人员是光大的员工吗?为什么现场工作人员不制止无关人员冒用银行名义办理其他业务?” 这是张鹏等人一直想弄清楚的问题。
对此,李忠范回应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根据双方合作协议,银行委托中介公司使用其网银向客户出具《四方协议书》,因此房屋中介公司在自己的营业场所设立了资金托管窗口,窗口内服务的是房屋中介公司的全体员工,挂在窗户上的牌匾是房屋中介公司自己制作的,并且有双方合作协议中并无牌匾授权等相关内容。” 并表示“我们跟中介公司有资金托管合作,他们可以设立资金托管窗口,但他们在窗口里做什么,银行真的不知道,我们也不可能知道资金的状况。”每笔基金交易。”
李忠范向记者强调,光大银行曾安排员工上门提供发卡服务,但发卡的目的是在托管成功结束后,将资金划入客户银行卡,方便客户提款。随时,不属于基金托管。 必要的链接。
有受害人指出,在光大银行官网“交易资金托管信息查询”页面查询合约状态为“合约生效”时,为何光大银行说资金未存入托管账户? 监管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李忠范告诉记者,“合同生效”意味着光大银行接受了客户的托管申请,并为其开立了托管账户。 之后之所以更改官网电子信息,是为了避免日后客户产生类似的误解。 在本次事件中,受害人仅签署了《四方协议》,未按协议要求将资金存入光大银行托管账户,在中介公司的引导下将交易资金交付给中介公司通过刷卡方式,中介公司还向受害人提供了经中介公司签字盖章的收据和中介公司作为收款人开具的信用卡收据。 光大银行尚未收到托管资金,不具备建立托管关系的条件,托管关系尚未形成。 李忠范向记者强调,托管关系只有在托管资金存入银行托管账户后才能生效。 银行将按照《四方协议》对托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托管,确保托管资金安全。
一家银行“踩雷”,先后与两家房产中介打交道实属罕见。 如果说易通地产事件只是一场意外,那么不到一个月,聚泽地产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受害人不得不再次质问光大银行。 事发后,光大银行有没有自查纠正其他房产中介的窗口漏洞?
“这些中介都是当地最好的公司,之前经营状况不错,我们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李中范解释说,在发现易通地产挪用客户部分交易资金后,他们立即制止了双方。 合作。
“银行的服务确实应该谨慎,但这起资金挪用事件已经被定性为刑事诈骗案件光大银行pos机怎么用,刑事诈骗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被发现。” 李中范说,在发现资金被挪用后,他们已积极与上述公司沟通,要求其退还受害人的钱款。 同时,他们已起诉上述两家公司向客户收取资金并挪用资金。 “发现聚泽地产没有将监管资金转到银行后,我们立即派人到现场观看。”
光大银行的说法并没有让受害人信服。 受害人说,“我们去银行商量这件事,当时行长助理告诉我们,银行每天都有对账,同时也发现了聚泽地产挪用资金的情况。向上报告情况,但她说银行没有监管权。”
“按照流程,银行无权要求交易资金当天到账,所以我们不知道每天会有多少客户将资金存入托管账户。直到4月2日,支行才发现,交易资金还没有到账,我们第一时间向聚泽地产催促还款,同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观看,对每一位前来的客户进行说明。” 李忠范说,发现问题后,4月4日,光大银行安排人员到场办理监理业务,为避免出现类似问题,4月12日,光大银行暂停与聚泽地产的合作,要求其退货尽快追回受害人的钱。
李中凡强调,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光大银行也因此事件受到名誉损害。 如果有证据,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 对于受害人在本次事件中遭受的经济损失,银行建议客户尽快报案,向公安机关提交损失证据,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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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敌不过潜规则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这起事件中,本应进入银行监管账户的交易资金被房产中介机构半路“截断”。 粗制等问题。
事件爆发后,易通地产法人代表刘曦回应部分受害人,“按照这个模式开发了十几年,突然需要资本监管,怎么办?”
一位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业内,使用交易资金进行周转的情况并不少见,只要能保证资金池中的资金按时补充即可。” 严格按照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但在实践中难以落实。
另据消息,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出售香坊区两块商住地块。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块地块均为易通公司的资产。 为处理公司问题及变现相关资产,申请人须在参与竞投前与香坊区政府就购买相关资产达成协议。
值得玩味的是,与官方如此迅速的表态形成鲜明对比的关键在于,哈尔滨二手房市场的乱象至少已经存在了四年。 近四年来,多家媒体曝光了房地产中介挪用交易资金的严重乱象。 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也开展专项整治,提出要严格落实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关要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然而,问题还是像滚雪球一样,直至“雪崩”。
多么惨痛的教训!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涉及买卖双方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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